膠南市人事局
關于辦理2009年度青島市職稱外語免試、成績放寬及職稱計算機免試審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市2009年度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本年度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及外語成績放寬審核工作的有關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根據山東省人事廳《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關于2009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使用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2009〕2號)和《關于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06〕7號)文件規定,今年符合上述政策可免于或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條件及外語成績放寬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按規定的程序,在規定時限內進行免試或成績放寬資格的申報。
二、辦理程序
符合辦理免試或成績放寬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按隸屬關系分別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市人事局確認并核準。
(一)本人申請。申報人員填寫《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山東省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審核表》(只適用于計算機免試審核),并提供符合政策條件的有關材料,向本單位人事部門提出申請。
(二)單位確認。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受理申報人員的申請,按政策規定進行審核后,須在本單位張榜公示5 個工作日,并形成公示報告,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蓋后隨其他材料一同上報。
(三)匯總上報。主管部門對所屬部門公示無異議人員進行匯總,并填報《備案表》后,將以下材料一并呈報市人事局。
1、職稱外語成績通知書原件(成績范圍為50-59分);
2、《備案表》蓋章原件及電子版各1份(省廳備案);
3、申報人員《審核表》蓋章原件各一式3份;
4、申報人員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1份須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共同蓋章;
5、公示報告1份,須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共同蓋章;
6、其他相關材料。
各類證明材料,由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開具并加蓋公章后,報市人事局審核蓋章。
三、表格下載
申報所需有關表格可從“山東人事信息網”(http://www.sdrs.gov.cn)或“青島人事政務網”(http://www.qdpb.gov.cn)下載。
四、受理時間和地點
時 間:8月20日之前
地 點:人事局科技干部科(機關辦公中心0102房間)
聯系人:徐炳軍
電 話:85161632
附件:
1、《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 號)
2、《關于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06〕7 號)
3、《關于2009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使用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2009﹞2號)
4、《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
5、《山東省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審核表》
6、《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
7、《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備案表》
8、《山東省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備案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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