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關于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計劃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關于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意見》,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促進海外高層次優秀人才來青創新創業發展,為建設富強文明和諧的現代化國際城市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據《青島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來青創新創業發展的辦法》等規定,我市將全面啟動“300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即在三到五年內,從海外引進100名先進制造業高層次人才、100名現代服務業高層次人才和100名海洋科研產業高層次人才,為推動青島產業結構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提供人才智力保障,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的條件
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是指來青主要從事生產科研工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優秀留學歸國人才或創新團隊:
(一)享譽國內外的經濟學家、大師級文化藝術名家和知名人士等。
(二)擁有獨立的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其技術成果國際先進,能夠填補國內空白、具有市場潛力,來青進行合作研究或實施成果轉化;
(三)具有3年以上擔任世界500強企業經營管理領導經歷;
(四)市級重大項目、傳統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需要,且能突破科研關鍵技術或核心部件制造工藝的高技能人才和其他急需、特需人才。
二、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一)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來青創新創業發展的優秀歸國留學人員和創新團隊,經認定,從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一次性給予50—20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
(二)對引進的優秀海外科技人才,經市科技主管部門組織認定,其創新創業項目符合科技資金支持條件的,從市科技財政專項資金中給予30—100萬元的科研項目啟動資金。
(三)在我市市級以上重點產業發展園區設立“人才特區”,鼓勵和支持其引進優秀海外人才和創新團隊,形成創新創業群體優勢。進入“人才特區”的優秀人才可享受更加優惠的扶持政策。
(四)符合規定的優秀人才可一次性給予100萬、50萬、30萬元的購房安家補貼。持《青島市居住證》滿5年并繼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或勞動合同,且符合青島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條件的,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享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市政府職能部門多渠道籌集租賃性房源,分期分批定向租賃給無住房的優秀人才使用。
(五)青島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有關引進人才的引進落戶、崗位編制、子女入學、家屬安置及其他方面優惠政策可同時享受。
(六)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中央、省駐青企事業單位,在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時,可同時享受青島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鼓勵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的優惠政策。
三、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申報辦法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接受公開報名。報名人員可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向青島市人事局提交報名材料并通過電話確認報名(請在電子郵件標題或信封上標明“青島市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字樣)。
2、申報材料
(1)《青島市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報名表》和《青島市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創業計劃書》一式三份。
(2)申報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工作經歷、相關業績材料以及學歷(學位)證書、資質證明(證書)和其它佐證水平與能力的材料復印件。
(3)主要輔助材料:
①技術成果為發明專利,需提交相應機構頒發的專利證書(復印件1份)以及被授予專利權后各年所繳納的年費發票(復印件1份);
②技術成果為計算機軟件,需提交有版權行政機構頒發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1份)和軟件所屬領域的情況說明;
③可以證明申報人所實施項目技術狀況的證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及其它證明材料。
3、注意事項
(1)請用中文詳細填寫有關申報材料,外文證明材料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2)以電子郵件方式申報的,請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四、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青島市人事局外國專家局
聯系人:王雨君、解春慧
聯系電話:0532-88913130,88911726
傳真:0532-88911726
E—mail:qdhwrc@163.com
聯系地址:青島市海爾路178號青島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園201
郵政編碼:266101
附件:1、青島市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報名表
2、青島市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創業計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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