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南市人事局
關于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公需科目培訓有關問題的說明
各有關單位:
近期,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咨詢專業技術人員公需科目培訓的學分認定及有關政策,現說明如下:
一、關于學分認定問題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人事部門組織的公需科目培訓學分認定標準是:衛生類人員在向青島市醫學會認定繼續教育學分按單科培訓結業證書學時數折合5學分認定,其他人員認定12學分。比如,2007年度市人事局在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的循環經濟培訓,經考試合格后登記12學分(護士注冊時認定5學分)。
二、關于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公需科目培訓的要求
根據《青島市“十一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意見的通知》(青人發[2007]28號)要求,全市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含參加國家組織的各種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由人事部門組織的年度公需科目培訓時間為繼續教育學習總學時三分之一,同時作為崗位聘用、職稱評聘、執(職)業資格認定和注冊的重要依據。
請將本說明及時傳達給有關專業技術人員。
聯系電話:85166766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